土工布又稱土工織物,是由合成纖維通過針刺或編織而成的透水性土工合成材料。
鐵路工程用土工布產(chǎn)品分類如下:
a)土工布按制造方法可分為無紡土工布、有紡土工布及復合土工布等;
b)土工布按使用功能可分為排水反濾型土工布、包裹型土工布及隔離型土工布等;
c)土工布按原材料及制造工藝分類,無紡土工布可分為聚酯短纖無紡工布、聚丙烯短纖無紡土工布、聚酯長絲無紡土工布和聚丙烯長絲無紡土工布等,有紡土工布可分為聚酯長絲有紡土工布、聚丙烯長絲有紡土工布、聚丙烯扁絲有紡土工布等,復合土工布可分為長絲有紡土工布與短纖無紡類復合土工布、扁絲有紡土工布與短纖無紡類復合土工布等。
聚酯短纖無紡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80%;
聚丙烯短纖無紡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80%;
聚酯長絲無紡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85%;
聚丙烯長絲無紡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80%;
長絲有紡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70%;
扁絲有紡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70%;
復合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80%。
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保持率測定的試驗原理是在特定的溫度和濕度條件下,土工布經(jīng)過一定的輻照量或輻照時間后,測試其力學性能的變化,并計算抗拉強度保持率。抗紫外線強度試驗的有UV-A型熒光紫外燈、試驗箱、輻射計、黑標準溫度計或黑板溫度計、控濕裝置、試樣架和拉伸試驗機。
土工布的抗紫外線強度試驗的試樣要求為:
1.取兩塊1㎡的試驗樣品,離大樣邊緣至少為寬度的1/10距離,一塊裁取縱向,另一塊裁取橫向。
2.在試樣樣品上裁取200mm長、50 mm寬的試樣12個。其中6個用于老化試驗,另外6個試樣用于老化前的原始強度測試。如果同時進行不同時段的試驗,則應按相應倍數(shù)裁剪試樣。對每一塊試樣進行編號,編號標記在非試驗區(qū)域(每組試樣數(shù)為5個,增加一個備用樣)。
3.老化前后的試樣應就近取自同一經(jīng)絲或緯絲。
4.試樣應置于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60±10)%的環(huán)境中狀態(tài)調節(jié)24 h。
土工布檢測檢驗無論是對于生產(chǎn)廠家,還是對于將土工布實際使用在工程中的相關各方,都是非常有必要的。通過某些檢測指標是否達標是可以直接對土工布的質量進行判斷,但是單個指標的判斷結果有時候并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所以還需要進行更多指標的檢測,綜合多項指標檢測結果進行綜合判斷,這樣對土工布后期的使用,或者生產(chǎn)工藝的改進,都會有更加直接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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